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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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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020232406279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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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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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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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棠综执罚决字〔2024〕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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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海南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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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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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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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丰禾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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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000MA5TLEAE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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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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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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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执海(市容)决字〔2024〕第0000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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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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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丰禾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的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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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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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丰禾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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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000MA5TLEAE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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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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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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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执海(市容)决字﹝2024﹞第0000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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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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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丰禾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的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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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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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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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2007477661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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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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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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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综执罚决字﹝2024﹞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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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补办,涉嫌无证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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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3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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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上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检查组在验收和复核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肖旗港客运码头中发现,该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补办,涉嫌擅自从事港口经营行为。经工作组现场交办,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当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涉嫌违规行为进行核查。经立案调查,该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直到2024年2月7日才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存在37天无证经营港口行为,其中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4328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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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海棠麓湖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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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200MA5T2R6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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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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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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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综执罚决字﹝2024﹞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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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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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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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海棠麓湖度假酒店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三亚海棠麓湖度假酒店绿化灌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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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义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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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20057309986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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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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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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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综执罚决字﹝2024﹞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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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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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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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海棠麓湖度假酒店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三亚海棠麓湖度假酒店绿化灌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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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亚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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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020042873996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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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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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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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保处字﹝2024﹞第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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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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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责令改正、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41.676631万元,处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41.676631万元(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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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医院在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情况,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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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三亚湾路假日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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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2007603792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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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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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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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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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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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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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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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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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60200MA5RC822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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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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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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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保处字﹝2024﹞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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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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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责令改正、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1.069958万元,处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1.069958万元(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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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情况,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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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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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020042873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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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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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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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保处字﹝2024﹞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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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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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单位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责令改正、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742579万元,处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5.742579万元(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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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情况,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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